市级-车辆(高喷等)更正-湖南醴陵市第三消防救援站车辆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

醴陵市第三消防救援站车辆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

一、采购项目基本情况

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:醴财采计【2025】00020号
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醴陵市第三消防救援站车辆装备采购项目

首次公告日期:2025年03月20日

更正公告时间:2025年03月24日

二、更正内容:

      1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审标准表中基础参数响应

基础参数响应

(22分)

所投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,且配置描述详细的计22分;配置不详,非实质性条款的一般参数有负偏离的,技术参数不清,有缺漏项的,每处扣2分(参数有数字编号的一条为一处,参数没有数字编号的产品按一处计),扣完为止;负偏离>10项视为无效投标,技术参数中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(标★不包含在内,标★为必须满足实质性条款)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,未提供视为负偏离。此项与其他技术评分项内容不重复扣分,同一产品不重复扣分。

更正为:

基础参数响应

(22分)

所投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,且配置描述详细的计22分;配置不详,非实质性条款的一般参数有负偏离的,技术参数不清,有缺漏项的,每处扣2分(参数有数字编号的一条为一处,参数没有数字编号的产品按一处计),扣完为止;负偏离>10项视为无效投标;每处标注“▲”的重要技术指标缺漏项或偏离的每处扣3分,技术参数中有要求提供证明资料(标★不包含在内,标★为必须满足实质性条款)的需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,未提供视为负偏离。此项与其他技术评分项内容不重复扣分,同一产品不重复扣分。

2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部分“★”更正为“▲”;第三节商务要求中内容更正;具体内容以本次更正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为准。

 三、疑问及质疑

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,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,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。

 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,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、代理机构提出。

四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

采购人:醴陵市应急管理局

联系人:杨为

电  话:13107002262

 

招标代理机构名称: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联系人:陈启彪(项目负责人)、陈杜、洪林          

联系电话:0731-23038733 

 

创建时间:2025/03/24
收藏

重 点 标 讯

查看更多